110學年度第2學期 學位口試申請及辦理期程提醒
學位考試之說明:
- 申報論文題目階段完成後,三個月之後即可進行學位論文考試,依規定須於21天前繳交申請表件,欲提學位口試者,請務必於111年06月02日(四)前繳交相關申請表與論文給學程辦公室。
- 110學年度第2學期集中網路申請論文題目為111年03月01日(二)至111年03月10日(四),如您計畫於本學期完成論文口試,建議您於此段時間完成申報。
- 當學期已完成註冊之同學,3月11日後(學期期間)仍可進行論文題目申報。
- 按學程修業規定,口試時間應於111年07月15日前完成學位口試。注意:修課需修滿畢業門檻學分(包含正在修)。
- 請注意,如果有預計本學期(110.2)畢業者,離校程序需於次學期的一個月內(111年08月31日(三)17:00前)辦完所有離校程序關卡,才算是真正的畢業。
- 相關規定可參考行管碩網站中的修業及論文相關規定。
- 當學期辦理期程以公告時間為準。
行管碩學程辦公室 敬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