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學年度第2學期 學位口試申請及辦理期程提醒

學位考試說明:

  • 論文題目與指導教授申報通過後之三個月,即可進行學位論文考試。欲進行學位口試同學,依規定須於預定考試舉行日前21天繳交申請表件。本學期預計提出申請同學,請務必於112年06月02日(五)前繳交相關申請表與論文紙本至學程辦公室。
  • 111學年度第2學期集中網路申請論文題目為112年03月01日(三)至112年03月10日(四),如計畫於本學期完成論文口試者,建議於此段時間內完成申報。
  • 當學期已完成註冊之同學,3月10日後(學期期間)仍可進行論文題目申報。
  • 按學程修業規定,口試時間應於112年07月15日前完成學位口試。注意:修課需修滿畢業門檻學分(包含正在修)
  • 請注意,如果有預計本學期(111.2)畢業者,離校程序需於次學期的一個月內(112年08月31日(四)17:00前)辦完所有離校程序關卡,才算是真正的畢業。
  • 相關規定可參考行管碩網站中的修業及論文相關規定
  • 當學期辦理期程以公告時間為準。

行管碩學程辦公室 敬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