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9學年度第1學期 學位口試申請及辦理期程提醒

學位考試之說明:

  • 申報論文題目階段完成後,三個月之後即可進行學位論文考試,依規定須於21天前繳交申請表件,欲提學位口試者,請務必於109年12月25日(五)前繳交相關申請表與論文給學程辦公室。
  • 按學程修業規定,口試時間應於110年01月15日前完成學位口試。注意:修課需修滿畢業門檻學分(包含正在修)
  • 請注意,如果有預計本學期畢業者,離校程序需於次學期的一個月內(110年02月26日(五)17:00前)辦完所有離校程序關卡,才算是真正的畢業。
  • 相關規定可參考行管碩網站中的修業及論文相關規定。
  • 當學期辦理期程以公告時間為準。

行管碩學程辦公室 敬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