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學年度第2學期學程課程加簽與超修學分申請注意事項

關於學程課程加簽相關事項 1、因為課程修課人數額滿而擬進行人工加簽時,可至政大選課系統列印加簽單或下載學程加簽單。 2、加簽單須經授課教師同意簽名。若授課教師考量上課情形不同意加簽者,請規劃未來再修習該課程,或選擇其他課程。 3、加簽113學年度第二學期課程者,請務必於114/03/03(一)前將加簽申請單填妥並請授課老師親簽後,送至本學程辦公室,逾期不予受理。 【注意事項】 1、加簽科目限本學程開設之課程,其他非本學程授課課程不予受理。 2、建議同學於開學第一週上課時親自出席詢問授課老師是否同意加簽,以免錯過加簽名額。 3、每門課程加簽上限為10人,如該課程欲加簽人數超過上限,將以遞補名單內較高年級排序優先,如為同年級,則依遞補排序。 4、針對特殊加簽原則-針對未獲中籤加選的同學,如有以下情況,可於114/03/04(二)中午12:00前電郵至學程信箱說明並提出申請,辦公室將統一交由課程小組委員會討論,經小組委員會討論通過者,則可另行加簽: (1)已屆修業年限(註冊10學期)且本學期無其他課程可以選者。 (2)未達修業年限,離畢業只剩1門課,且本學期無替代課程者。 (例如已修畢30學分,差1門群修課,本學期所開群修課只有1門沒修過) (例如已修畢30學分,差1門主修模組課,本學期所開主修模組課只有1門沒修過) (3)未達修業年限,但有其他不可抗力因素且可提出證明者。 113.2課程加簽單 關於超修學分申請相關事項 依據本學程修業辦法第4條第1點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