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學年度第2學期學程課程加簽與超修學分申請注意事項
關於學程課程加簽相關事項
1、碩二以上學生因為課程修課人數額滿而擬進行人工加簽時,可下載學程加簽單。
2、加簽單須經授課教師同意簽名。若授課教師考量上課情形不同意加簽者,請規劃未來再修習該課程,或選擇其他課程。
3、111-2學期週六的課程,因開學第一週2/18為228連假的補班日,停課乙次;第二週2/25為228連假(2/25-2/28),再度停課乙次。因此週六課程的第一次正式上課日為3/4,如欲加簽週六的課程的同學,請直接將加簽單填寫好後交至學程辦公室(無須授課老師簽名),學程業經授課老師授權,由辦公室抽籤決定加簽名單,以及退課單的處理。
4、加簽111學年度第二學期課程者,請務必於112年02月20日(一)20:00前將加簽申請單填妥並經授課老師親簽同意(注意:僅週六課程不須授課老師簽名)後,送至本學程辦公室,逾期不予受理。
【注意事項】
1、加簽科目限本學程開設之課程,其他非本學程授課課程不予受理。
2、申請課程加簽以碩二以上同學為限,碩一同學無法加簽。
3、每門課程加簽上限為10人,如該課程加簽人數超過上限,將由學程抽籤決定。
4、針對特殊加簽原則-針對未獲中籤加選的同學,如有以下情況,可於02/22(三)中午12:00前寄信至學程信箱說明並提出申請,辦公室將統一交由課程小組委員會討論,經小組委員會討論通過者,則可另行加簽:
(1)已屆修業年限(註冊10學期)且本學期無其他課程可以選者。
(2)未達修業年限,離畢業只剩1門課,且本學期無替代課程者。
(例如已修畢30學分,差1門群修課,本學期所開群修課只有1門沒修過)
(例如已修畢30學分,差1門主修模組課,本學期所開主修模組課只有1門沒修過)
(3)未達修業年限,但有其他不可抗力因素且可提出證明者。
關於超修學分申請相關事項
*依據本學程修業辦法第4條第1點規定 :
未修畢最低應畢業學分數前且未辦理休學者,每學期應修習 3 至 9 學分,若有特殊情況者,須具明理由提出申請,經由本學程主管及院長同意。
*若有同學因故需申請超修學分者,請下載申請表並完成各項資訊填寫,於112年02月20日(一)20:00前, 將申請表正本繳交至行管碩學程辦公室,逾時不候。
行管碩學程辦公室 敬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