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9學年度第2學期 學位口試申請及辦理期程 提醒
學位考試之說明:
- 申報論文題目階段完成後,三個月之後即可進行學位論文考試,依規定須於21天前繳交申請表件,欲提學位口試者,請務必於110年06月04日(五)前繳交相關申請表與論文給學程辦公室。
- 109學年度第2學期集中網路申請論文題目為110年03月02日(二)至110年03月11日(四),如您計畫於本學期完成論文口試,建議您於此段時間完成申報。
- 超過3月11日,當學期已完成註冊之同學,學期間都仍可以申報論文題目。
- 口試時間應於110年07月15日前完成口試。注意:修課需修滿畢業門檻學分(包含正在修)。
- 請注意,如果有預計109.2畢業者,離校程序需於次學期的一個月內110年08月31日前辦完離校,才算是真正的畢業。
- 相關規定可參考行管碩網頁中的修業及論文規定
- 當學期辦理期程以公告時間為準。
行管碩學程辦公室 敬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