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管碩講座 黃勝雄分享網路管轄權與平臺治理
社科院行管碩「領導願景與利他價值」系列演講,11月19日邀請台灣網路資訊中心TWNIC董事暨執行長黃勝雄,以「網路管轄權與網路平臺治理」為主題進行演講。社科院院長楊婉瑩表示,非常榮幸能邀請到黃董事暨執行長與行管碩同學們分享其在實務與專業上的知識。公行系系主任蕭乃沂和政治系俞振華老師,亦一同到場聆聽。
黃勝雄為國立政治大學資訊管理研究所博士、倫敦理工學院科學計算碩士,並擔任行政院科技會報科技政策專家室資深顧問。他長期參與全球網際網路治理(Internet Governance),包含國際組織的建立、先進技術研發及政策制定等,也多次代表亞太地區或臺灣參與全球網際網路治理政策討論,對亞太地區的網際網路發展有重要貢獻。
黃勝雄首先說明網路管轄權的概念,和日前俄烏戰爭所產生相關議題,並藉由真實案例與同學們分享網路犯罪事件,同時解釋網路犯罪操作,和說明為何網路犯罪如此難以進行調查及事後追朔。目前有關網路管轄權的做法訂有國際公法規範、訂定技術標準準則、各自建立防火牆過濾信息、依服務規約選擇應採取的法律。網路犯罪在司法體系的作法有以下三種:第一為「司法互助協定」,但此作法實際上是行不通的,因為過程緩慢且複雜,偵辦案件曠日費時,調查一個案件快則需要一年,且每年收到有具體事證的駭客入侵案件非常多。第二為「布達佩斯協定」,此為多國簽訂司法互助協定,同樣緩慢且複雜,因牽涉到更多的國家及有所限制。第三做法為透過司法警察系統的互助,但因為是基於信賴關係取得資訊,所以有缺乏透明度、證據效力不足及各國法律不一致等問題。
此外黃勝雄也指出網路空間存在非系統性風險和系統性風險。非系統性風險屬於單獨公司或機關的問題,有關如何減少駭客入侵的作法,解決的方法有編列行政管理預算、導入資訊安全管理系統、購買資訊工具或是辦理教育訓練,提升相關知識,都可以用來解決非系統性風險。系統性風險則是與公共利益相關,解決系統性風險的方法則有修改網路架構、相關政策及社會規範,和訂定相關法規等。黃勝雄也進一步說明既然無法解決網路駭客的攻擊,為何還需要投入大量金錢在預防此事。基本上各界所做的努力是把攻擊和犯罪的成本變高,讓駭客們覺得入不敷出,才可以減少動機,藉此防止犯罪行為的發生。接著黃勝雄分享網路平臺治理,以及因其產生的重大事件,如2021年美國發生的國會山莊暴動,及2020年Ahmad Arbery槍擊案,都是透過社群網路,對社會產生很大的影響。因網路平臺造成的影響力如此之大,所以政府必須訂定相關的社群網路管制措施以保障網路安全。
演講後同學們踴躍提問與講者進行意見交流,楊婉瑩亦再次感謝黃勝雄今天帶來精彩且深入的介紹,這場專題講座也在熱烈互動當中,畫下圓滿句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