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 生 事 務
流程說明
論文計畫書口試規定說明
根據行管碩修業辦法第九條,學位考試以一階段口試為原則,指導教授可視學生論文需求,提具第一階段計畫書口試申請(即為採二階段考試形式),經執行長、院長同意後得進行計畫書審查。關於論文格式或學則等相關條文辦法請詳見行管碩修業規定(請點選)頁面。
- 申請當學期時須為繳費註冊成功狀態。
- 需完成論文題目申報(收到確認信)。
如果論文題目與申報時不同
如果題目與申報時有所不同,請在論文計畫書口試申請前,來信至學程信箱(mepa@nccu.edu.tw),主旨為”學號+姓名-論文題目修正”,信件內文輸入學號、姓名、修正後的中文(或英文)論文題目。
論文計畫書口試申請說明
- 論文計畫書口試申請需在預定舉行日至少前 14 日提出申請(自相關文件無誤完整繳交至辦公室起)。
- 申請時須填具並繳交下列文件至學程辦公室進行申請審查程序(缺一不可)(各表單填寫說明請參閱”論文計畫書口試申請範例說明”):
(1) 論文計畫書審查申請表
(2) 計畫書口試申請表
(3)【表G】學位論文指導教授資格檢核表
(4)【表H】學位考試委員資格檢核表(指口試委員,校外口委需附上其系所單位網頁簡介資訊)
(5) 論文計畫書紙本1份
*請依上列順序排好,且除論文外其他所有文件都不要釘起來。
- 申請通過後,學程辦公室將以電子郵件通知。請申請同學主動與審查委員們聯繫並協調口試時間,確認後電郵回覆告知辦公室承辦人口試日期/時間、審查委員們電子郵件信箱地址,由辦公室電郵寄發審查委員聘函給審查委員們及安排口試地點。同時,請協助確認校外委員的交通方式;若委員將開車入校,請至少於口試前5日提供車號,以便辦公室辦理入校車輛申請。
- 請務必至少於口試前7日,依與審查委員們約定的形式(紙本或電子檔),將論文計畫書寄/送達給各審查委員,並於口試日前再次提醒委員相關資訊,以確保考試順利進行。
考試當日準備事項
考試當日除準備簡報電子檔、文具、提供給口委們的書面資料、簡易茶水點心等,若有需要電腦、簡報筆等相關基本設備,請事前告知承辦助教,以利辦公室進行準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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