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科院會議室借用系統
社科院各會議室介紹
社科院會議室借用流程
時段會議室預約
至行管碩網站會議室租借系統預約使用會議室與時段。
填寫表單
下載借用表單完成填寫並附上簡易企劃書,經借用單位主管簽核後,於上班時間送至行管碩辦公室進行借用簽核程序。
會議室借用簽核流程
管理單位、主管審查簽核。
完成借用
借用完成 。
社科院會議室借用辦法
一、
本場地提供社科院院所屬系所辦理學術或行政會議相關會議等活動使用。
二、
同一場地於同一時間有數單位申請借用時,以申請時間先後排定,但本院有維修場地必要時,得於一週前通知撤銷借用,申請單位不得異議或請求賠償。
三、
使用單位或使用人因不當使用致污染或損毀場地、儀器設備者,應負損害賠償責任。
四、
使用單位有下列事情時,本院得立即停止借用:
- 活動內容違反法令。
- 使用事實與申請事由不符。
- 活動損壞場地設備。
- 活動妨礙本大學之教學研究及行政。
- 擅自連接、改變電氣設備線路。
五、
無法借用學生辦理任何活動或會議。
六、
教師借用長期上課需上專簽經院長同意。
七、
借用時間為本校上班時間,假日(含週六)不開放外借。
開學日借用時間:每周一至五 09:00-21:00 (周六日與國定假日不外借)
非開學日借用時間:每周一至五 09:00-17:00 (周六日與國定假日不外借)
八、
請先至行管碩網站進行時段與會議室預定(活動日時段前七日),並下載會議室借用單,填寫完畢並經貴單位主管簽核後,於借用日前五個工作日送至行管碩辦公室進行會議室借用簽核程序。
九、
若取消場地借用,煩請借用日三日前致電行管碩辦公室告知,若多次取消使用未通知,將影響貴單位後續場地借用之權利。
十、
申請單位應於使用結束後將場地桌椅排列回復原狀、清潔乾淨,借用之器材整理好送還行管碩辦公室,並同步告知辦公室助教會議室使用完畢。
十一、
未經同意不得於會議室內外牆面以任何形式進行張貼,若有海報張貼需求,可向行管碩借用海報架。
十二、
借用本院會議室期間,不得使用危害國家資安之產品(如大陸廠牌軟體、硬體及服務);若有發現設備遭駭入侵,請立即關閉該設備電源及通知管理人員,進行後續處理。
一、
本場地提供社科院院所屬系所辦理學術或行政會議相關會議等活動使用。
二、
同一場地於同一時間有數單位申請借用時,以申請時間先後排定,但本院有維修場地必要時,得於一週前通知撤銷借用,申請單位不得異議或請求賠償。
三、
使用單位或使用人因不當使用致污染或損毀場地、儀器設備者,應負損害賠償責任。
四、
使用單位有下列事情時,本院得立即停止借用:
- 活動內容違反法令。
- 使用事實與申請事由不符。
- 活動損壞場地設備。
- 活動妨礙本大學之教學研究及行政。
- 擅自連接、改變電氣設備線路。
五、
無法借用學生辦理任何活動或會議。
六、
教師借用長期上課需上專簽經院長同意。
七、
借用時間為本校上班時間,假日(含週六)不開放外借。
開學日借用時間:每周一至五 09:00-21:00 (周六日與國定假日不外借)
非開學日借用時間:每周一至五 09:00-17:00 (周六日與國定假日不外借)
八、
請先至行管碩網站進行時段與會議室預定(活動日時段前七日),並下載會議室借用單,填寫完畢並經貴單位主管簽核後,於借用日前五個工作日送至行管碩辦公室進行會議室借用簽核程序。
九、
若取消場地借用,煩請借用日三日前致電行管碩辦公室告知,若多次取消使用未通知,將影響貴單位後續場地借用之權利。
十、
申請單位應於使用結束後將場地桌椅排列回復原狀、清潔乾淨,借用之器材整理好送還行管碩辦公室,並同步告知辦公室助教會議室使用完畢。
十一、
未經同意不得於會議室內外牆面以任何形式進行張貼,若有海報張貼需求,可向行管碩借用海報架。
十二、
借用本院會議室期間,不得使用危害國家資安之產品(如大陸廠牌軟體、硬體及服務);若有發現設備遭駭入侵,請立即關閉該設備電源及通知管理人員,進行後續處理。
國立政治大學行政管理碩士學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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